出生于1956年刘仁亮和出生于1953年的江小苟均为江西人,两人系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海伦堡院子小区物业公司的清洁工,被害人邓某耀系小区业主亲属.
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5月28日22时40分许,刘仁亮、江小苟在该小区八栋负一楼与被害人邓某耀相遇,江小苟因捡废品之事与邓某耀发生争吵并引发打架,江小苟叫刘仁亮帮忙一起对邓某耀拳打脚踢。邓某耀逃至八栋电梯口,被刘仁亮、江小苟追上,刘仁亮用手扭住邓某耀的手不让其反抗,并同江小苟一道殴打邓某耀的头部、胸部。
打斗过程中,刘仁亮拉住邓某耀的手朝外拉,使邓某耀的头部撞击到电梯旁边的墙上,邓某耀随即倒地不能动弹,江小苟用脚踢了邓某耀一下,刘仁亮又弯下身继续打击邓某耀背部几下,之后两人离开电梯口,后刘仁亮又返回,用左手抓住趴在地面上的邓某耀的右手腕,将邓某耀的右手臂向其背部扭转。中国香港废品回收公司
被害人邓某耀后来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邓某耀死亡原因是疾病急性发作导致心功能衰竭,外界因素刺激是诱因。刘仁亮和江小苟于2014年5月29日被惠州市**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国香港废品处理